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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群众送锦旗

陕西检察 2022-06-19

“感谢检察院,谢谢检察官,我今天必须过来送一面锦旗表达我的感谢之情……”2021年5月20日,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门前,芦振江将印有“挚情社会公平、检守法律正义”的锦旗,交给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手里。“我要的其实就是个理,官司打了这么久,是你们帮我找回了公道。现在我的心里面顺畅了,生活也更有滋味了。”芦振江眼眶湿润哽咽地说道,“我必须感谢你们……”



锦旗背后的故事要从一起劳动争议案说起。现年65岁的芦振江是渭南市华州区人。2008年3月12日至2017年10月31日,芦振江入职于西安某物业公司从事绿化工作,但该公司一直未为芦振江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2018年6月8日,芦振江向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不予受理仲裁申请,芦振江遂诉至法院。一、二审法院虽确认了芦振江与某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均以芦振江未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为其补办社会保险手续的证据为由,驳回其要求某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芦振江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西安某物业公司与芦振江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为芦振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违反了法定义务,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法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案件经省高院开庭审理后,最终调解结案,某物业公司给予芦振江6万元经济损失赔偿。目前款项已支付到位。
小小的锦旗,是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肯定,也是人民检察官践行初心使命,一心为民的见证。近年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扎实做好民事检察工作,把为民服务落到办案实处。目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是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也是根本落脚点。在今后的工作中,陕西检察机关将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公平公正办好每一起案件,更多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破难题、解民忧,推动教育整顿走心、走深、走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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